序号 | 接访日期 | 接访领导 | 职 务 | 备注 | 接访部门 | |
1 | 6月1日 | 周六 | 吴晨宇 | 党工委委员 | 主持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,协助常务副主任分管托管国企工作。 | 信访局 |
2 | 6月2日 | 周日 | 周世淼 | 党工委委员、区公安分局局长 | 主持市公安局海经区分局工作,具体负责政法平安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,分管党政办(政法办、信访办)。 | 信访局 |
3 | 6月3日 | 周一 | 胡宁统 | 党工委委员、副主任 |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水利、瓯江口对外基础性项目投资建设以及重大交通工程建设衔接,综保区建设开发招商、跨境电商发展和二期海域审批申报前期、电力建设等方面工作。分管资规住建局、开发建设服务中心(土储中心)、温州综合保税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、联系市电力局海经区分局。 | 信访局 |
4 | 6月4日 | 周二 | 周海波 | 党工委委员、副主任 | 负责组织党建、人才、干部人事、劳动和社会保障、宣传、网信、统战、群团、机关党建、民族宗教、侨务、对台事务、外事、精神文明建设、“两个健康”创建,推进工业和信息化、科技、自创区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。分管组织宣传部、经信生态局、机关党委,联系洞头区公共事务管理延伸服务中心、天津大学温州研究院。 | 信访局 |
5 | 6月5日 | 周三 | 周世淼 | 党工委委员、区公安分局局长 | 主持市公安局海经区分局工作,具体负责政法平安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,分管党政办(政法办、信访办)。 | 信访局 |
6 | 6月6日 | 周四 | 许生坚 | 党工委委员、副主任 | 负责发展和改革、投资及重大项目综合管理、能源、军民融合、统计、应急管理、华商华侨综试区建设、安全应急示范基地创建、防汛抗旱、城市管理、交通管理等方面工作。分管发改应急局、综合管理服务中心,联系灵昆街道、昆鹏街道、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三队海经区交通 执法中队。 | 信访局 |
7 | 6月7日 | 周五 | 谢忠诚 | 党工委委员、常务副主任 | 协助主任开展日常工作,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、机要保密、机关行政后勤、考绩考核、法制、基层社会综合治理、税务、财政、审计、金融等方面工作。分管党政办公室、财政局、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托管国企、温州瓯江口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,联系温州市公安局海经区分局、税务派驻部门。 | 信访局 |
8 | 6月11日 | 周二 | 胡宁统 | 党工委委员、副主任 |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水利、瓯江口对外基础性项目投资建设以及重大交通工程建设衔接,综保区建设开发招商、跨境电商发展和二期海域审批申报前期、电力建设等方面工作。分管资规住建局、开发建设服务中心(土储中心)、温州综合保税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、联系市电力局海经区分局。 | 信访局 |
9 | 6月13日 | 周四 | 陈峰 | 党工委委员、副主任 | 负责招商引资、外资、商务、行政审批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大数据发展管理等方面工作。分管投资促进局、政务服务中心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,联系市市场监管海经区分局。 | 信访局 |
10 | 6月18日 | 周二 | 周海波 | 党工委委员、副主任 | 负责组织党建、人才、干部人事、劳动和社会保障、宣传、网信、统战、群团、机关党建、民族宗教、侨务、对台事务、外事、精神文明建设、“两个健康”创建,推进工业和信息化、科技、自创区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。分管组织宣传部、经信生态局、机关党委,联系洞头区公共事务管理延伸服务中心、天津大学温州研究院。 | 信访局 |
11 | 6月20日 | 周四 | 陈楠 | 副主任 | 协助周副主任开展日常工作。 | 信访局 |
12 | 6月25日 | 周二 | 屠俊勇 | 党工委委员、纪工委书记 |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。主持市纪委、市监委派出海经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工作。 | 信访局 |
13 | 6月27日 | 周四 | 金宏斌 | 党工委委员 | 负责区域内卫生健康、教育事业的基本建设和干部流动,民间组织管理、地名管理、社区基层管理,三资管理、经济合作社和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指导工作,乡村振兴、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宅基地建设住宅认定、综合执法等工作。分管综合事务管理局,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。 | 信访局 |
1.接访时间:上午8:30-12:00 ; 下午14:00-17:00 2.接访地点: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信访接待中心(发展大厦4号楼) 3.群众需要反映的信访事项属于当天领导接待范围的,请在1个工作日前或当天上午到海经区信访科办公室(地点:发展大厦4号楼社会治理中心101室,电话:55875181)预约登记,预约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信访书面材料。信访件是否符合接待范围,由信访科初步审核。 4.省、市监督举报电话(省:0571-88808880,市:0577-88962345) |